新疆: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2018-05-27来源:新疆日报

  20世纪50年代初,新疆认真贯彻“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一方面在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等社会实践中培养了大批干部,一方面积极选送少数民族同志到内地民族学院和新疆自己举办的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学习深造,当时的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地方干部训练班被王震将军誉为“制造人民干部的工厂”,仅1950年在该类培训班学习和毕业的各民族学员就达3660多人。自治区成立时,新疆少数民族干部已由解放初的3000多人发展到4.6万人。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自治区按照“提高素质,改善结构,大胆提拔,放手使用”的方针和“四化”要求,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力度,注意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和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培养、考验和选拔干部;充分利用区内区外两种资源,选调少数民族干部到区内外党校、干校、民族院校进行培训;探索新途径,不断扩大少数民族干部异地交流和到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内地省市挂职、任职的规模;实施“4211”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全面提高了新疆干部人才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快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步伐,一大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年轻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起来,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1954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具有深远意义的重要决策,在中央党校创办新疆民族干部班,到2004年,已举办了45期高中级干部轮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理论宣传干部班等不同班次,共培训2285名干部和理论骨干,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080人。按照中央的要求,中组部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支援新疆及加强干部培训的具体措施,积极办好新疆等西北地区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进修班、培训班,举办政策、知识讲座,组织各族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参观学习考察等,为培养一大批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备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有很好的科学文化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熟悉民族地区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新疆少数民族干部已发展到34.8万人,占自治区干部总数的51.8%。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也由1978年的7.9万人,发展到现在的25万人,占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56%。大批少数民族妇女干部走上了各级各类工作岗位,占全区妇女干部总数的66%以上。各少数民族在社会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领域的地位空前提高,已经形成了一支包括党务、政务、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方面人才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我区少数民族干部已成为新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在新疆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